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滚动要闻

男子借车给女网友出人命 车主也被一同判刑

发布时间:2015-04-17 10:01:45来源:SRC-252

  一男子将车借给女网友在驾校练车,女子操作不熟练,车辆失控撞树侧翻,致使陪练人身亡。法院判定,车主将车借给没驾驶资格的女子练车,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该女有期徒刑2年,车主也被判刑8个月。昨日,这条新闻稳坐众网站头条,引发网友调侃。

  网友@齐物主不平则鸣,“卖车的应判十年,造车的无期徒刑”,网友@夜大上人则调侃道,“别人买菜刀杀人,卖刀的是不是也要跟着杀人凶手一起判刑?”以此为该车主“鸣冤”。

  该车主到底冤不冤?把车借给网友练车致人身亡,到底该不该承担法律责任?

  [ 律师说法 ]

  律师们觉得该车主一点都不冤。李满律师认为,车主明知对方没有驾照还要将车借给对方,车主应预见到,没有驾驶资格和毫无驾驶经验的人驾车可能会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其主观上存在过失。刘锐律师认为,由于事故发生在驾校,属于封闭独立空间而不是公共交通道路,因此不宜定交通肇事罪,定过失致人死亡罪较妥当。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车主被判刑8个月有法可依。

  方倡律师提醒,轻易不要把车外借,盘点众多车主将车外借导致损害后果的案件,虽然在司法实践中车主被判刑情况较少,但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则是必须的,除非能排除车主对于借车行为不存在过错。(记者贾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