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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让人“忧” 武汉共享单车已达68万辆 或将暂停投放

发布时间:2017-08-29 08:21:26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廖志慧

22日下午5时50分,武汉市民秦明泉骑共享单车回家,在洪山区大华社区中门入口处被保安拦下。门口显眼处贴着告示:禁止共享单车进小区。

对共享单车说“不”,不仅是小区。24日,武汉市宣布,正在测算可容纳量,或暂停共享单车投放。此前,上海、南京、广州、郑州等地管理部门,已出手限制单车投放量。

让人欢喜的共享单车,为何画风突变,让人“忧”了?

“够了”,无序野蛮生长

数据显示,共享单车登陆武汉不到9个月,仅摩拜、ofo、哈罗单车、酷骑、牛拜等5家企业就投放单车68万辆。按1000万人口计算,每千人6.8辆。考虑到每天实际出行人数及不同交通工具的选择,这个数量水平并不低。

数字的背后,是激烈竞争的单车企业,为了争夺市场非理性地投放。

街头景象便是印证:小区停车位被占领;地铁出入口被“封死”……胡女士在朋友圈抱怨:共享单车真添堵。

再看其他共享物品:共享雨伞在杭州短暂现身后,因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被城管部门“下架”。刚刚起步的共享汽车,也遭吐槽,爱卡汽车论坛上,网友szlmt发帖:上班地点,本来车位就紧张,最近又放了几十台共享汽车占着车位,真是烦人。现在才第一家进驻,万一多来几家,天知道会怎么样!

更令人忧虑的是,马路上,街巷里,一些人骑着单车快速穿行,险情不断。在武昌黄鹂路地下通道里,两辆共享单车已被弃数周。还有不断出现的恶意破坏、毁弃、盗窃共享单车等行为。

无序、过量投放占据公共空间,少数骑行者不文明行为,影响城市形象。“够了”,面对多方分贝越来越高的抱怨声,“紧箍咒”自然而来。

“变了”,管理部门出手

26日,武昌区街道口十字路口。骑着单车的市民雷先生被汽车、电动车、摩托车左右夹击,险象环生。

有人说,共享经济是公共管理的“显微镜”。在这个显微镜下,社会管理的缺憾暴露无遗。

偌大的武汉,中心城区像样的自行车道仅约470公里,骑车人往往无路可走。在解放大道,市民投诉“骑着骑着就没路了”。

在马房山通道执勤的交警喊累:共享单车多了,交通管理压力很大。

网友评论说,与自行车关联的交通事故,或许将像电动车一样普遍。

自行车道为何这么少?公共停车位、充电桩等公共资源何时能“随取随予”?有限的城市空间资源与不断增加的共享产品,考验着城市管理者。

亡羊补牢。8月24日,武汉市交委、城管委、国土规划等五部门联合宣布:完善慢行车道规划,对新、改、扩建城市主干车道同步建设非机动车道;对具备条件的现有道路,划设非机动车道并隔离,主城区将设置四级共2455公里的非机动车道网络,其中安全规范的约1100公里,比眼下增加近3倍。

武汉市还强制规定,共享单车公司需以卫星定位等技术设置电子围栏区域,配套文明用车奖惩制度和个人信用评级体系,让市民规范停车。

但在武汉大学城市设计系主任魏伟看来,这些管理办法大多是“头疼医头”,不能治本。

“看似是共享单车问题,其实是城市空间布局的思路问题。”魏伟认为,共享经济的特殊性在于,产品本身的生产运营是商业化的,但使用的道路等空间是公共性的,而且这种使用力度前所未有。因此,对待普通商品的管理方法,显然不适用于共享经济。

“共享经济的红火,从另一个角度说,恰好反映了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上的缺位。”魏伟说,共享经济时代,政府必须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转变观念、思维,注重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的完善,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要用步行化、就近化来解决。

魏伟建议,政府要将短途出行(以步行为主)和中长途出行(依靠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等出行)作为根本出发点,而不是让共享单车成为主要接驳工具。“短途出行和中长途出行成熟完善了,自行车的使用就不再像目前这样全民参与,而是部分人群使用。”

“作为共享经济的参与者,谁都不能‘任性’,有诚信才能有秩序,有公德才能有共享。”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副院长、教授王茂福建议从强化信用入手,整合共享单车、支付宝及相关部门的信用机制,推进文明共享。

“难了”,亟待法律护航

纠纷不可避免。

宁波陈小姐使用共享汽车,不小心在车内就付了款,结果被锁车内。她连续拨打客服电话,始终无法接通。民警不得不砸开车玻璃。但共享平台称,会员误操作对车辆造成损坏的由会员负责,陈小姐须支付车玻璃破碎费用。

陈小姐很气愤:“我被锁在车里已经十分遭罪了,怎么还要赔钱?”

陈小姐到底该不该赔偿?争论激烈。伴随共享经济,安全、隐私、保险等一系列问题,完善法律法规已经迫在眉睫。武汉市24日宣布的共享单车管理新规中就有一条,单车企业需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可以预见,随着共享单车的大量使用,交通事故、受伤等事件的出现只是时间问题。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租用共享汽车发生事故致人死亡,租用人无力赔偿,平台公司依协议免责,受害者如何索赔?个人分享自己闲置的房间住,应该参照哪些法律条文去监管?“这些法律问题涉及面广,每个问题都可以当做一个课题来做。”湖北高滔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容感慨。比如说,骑共享单车发生意外是单车质量问题,还是被其他车辆肇事?自身责任多大?责任主体都不一样。“有些问题,既有的法律制度不能完全适用或者不能完全涵盖。”付容坦言,当前政府亟须通过立法的方式,引导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针对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新纠纷,及时出台司法解释。同时,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依法监管能力,政府与平台企业、用户协同治理,就能为共享经济开拓出一片广阔的天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