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刘闪 通讯员张伟)记者昨从武汉市安监局获悉,本月起,职工可领取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
去年9月,省人社厅、财政厅、安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沿用6年的全省高温津贴标准由8元/天上调为12元/天,涨幅达50%。发放时间新增6月,调整为6、7、8、9四个月。今年,包括武汉市在内全省将实施这一新的高温补贴标准。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人社部门提醒,用人单位未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作者:ADMIN)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