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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酒后如厕坠塘溺亡 公益律师助其家属获赔19.8万

发布时间:2017-07-26 09:01:48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皓通讯员陈汉君贺玲何艳芳)河北大学生王某受群友邀请来汉,在东西湖一农庄吃饭,酒后上厕所不见踪影。群友报警后,民警在厕所对面的水塘发现王某已溺亡。事后,王某父母向本报公益律师求助并提起诉讼。楚天都市报记者昨日获悉,东西区法院一审已认定农庄应负三成责任,判决赔偿王某家属19.8万元。

王某是河北一所高校的大学生,由于学的是机械专业,他加入了一个与专业有关的QQ群。2016年10月25日,70名群友相约到武汉东西湖一农庄聚会。当晚,王某赶到该农庄与群友共进晚餐。晚9时许,大部分群友离开了山庄,王某与几名群友继续吃饭喝酒。晚12时许,服务员加完菜后就下班离开了。次日凌晨1时许,王某去上厕所。一个小时后,群友见王某仍未回来,到厕所寻找未果,遂报警。民警在该厕所对面的水塘中找到了王某的尸体,原来其系酒后溺水身亡。

事发后,王某的父母来汉与农庄老板多次交涉未果,遂向东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该中心指派本报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怡达律师事务所何雄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何律师走访现场,并收集了派出所的调查笔录、执法记录仪视频等,锁定证据。

今年5月,公益律师何雄刚作为王某父母的代理人,将该农庄告上法庭索赔。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农庄在濒临水塘的道路上未设置安全护栏和警示标志,对潜在安全隐患预见不足,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农庄服务员未等进餐人员安全离场就下班离开,对进餐者的人身安全未尽到足够的安全防护义务。其消极防范的行为对王某不慎坠落水塘溺亡有一定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即三成责任。

另外,王某过度宴饮的行为加大了自身的安全风险,对自身不幸遭遇负有主要责任,应自担七成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