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彭一苇)昨日,一纸住建部同意武汉等10个城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批复,被网友刷屏。记者就此向省住建厅求证获悉,批复属实,并要求今年底前形成初步试点成果。
17日,广州市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提出中国住房租赁史上可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条措施:租购同权。一时间,住房租赁市场成为热门话题。
记者梳理发现,广州尽管不在此次试点之列,但其刚刚发布的新政内容和中央相关工作部署精神一致。事实上,今年3月,我省也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和广州相比,尽管表述不尽相同,但很多措施类似。如提出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鼓励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力度等措施。在租赁权益方面,我省提出,,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就业、法律援助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据介绍,此次全国开展试点的城市,除武汉外还有南京、杭州、厦门、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和肇庆。试点将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等工作部署要求,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创新住房租赁监管服务机制,增加供应渠道。
按照我省制定的目标,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努力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武汉市正在按照国家和我省政策精神完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待正式印发后实施。
(作者: 编辑:刘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