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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8-11-23 10:22:57来源:武汉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韩正副总理11月8日在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的要求,以及汪祥旺副市长11月13日在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专题会上的部署,11月16日下午,市城建委、市国土规划局、市政务办等单位负责人到蔡甸区调研指导改革试点工作,听取蔡甸区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解答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下一步改革工作推进和落实提出要求,并对蔡甸区改革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区政府副区长吕文飞、区政府办副主任刘学伟出席会议,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同志,区网信办、区消防大队负责人参加会议。蔡甸区主要经验做法为: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大员上阵

  蔡甸区政府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成立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行政审批局办公,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兼任,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和区行政审批局分管副局长(主任)兼作副主任。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改革工作,主持区政府日常工作的区委常委肖建华两次主持专题会议,分管负责项目审批改革的副区长吕文飞坚持半月调度一次,研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全面推进改革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任务导向

  1·研究制定方案。全市改革方案印发后,蔡甸区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研究制发了《蔡甸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改革工作。

  2·明确牵头单位。由区行政审批局整体牵头改革试点工作,四个审批阶段相关部门分别牵头负责。区国土规划局牵头负责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两个阶段,区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竣工验收阶段。相关部门审批服务、中介服务、市政公共服务等项目整体纳入以上4个阶段办理。

  3·制定工作细则。结合蔡甸的实际,制发了四个阶段的实施细则和《蔡甸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协调监督办法》。

  4·明确任务清单。根据区级“1+17”任务清单,结合蔡甸区实际情况,要求贯彻落实的第一时间落实,重点工作任务第一时间推进。整合优化市任务清单,全区确定10项重点改革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间。

  设置办理专区,落实一窗服务

  1·集成窗口服务。制发了《蔡甸区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试点方案》。将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经济类、社会类、建设类、人社类、不动产登记类、公安类等六大类办理专区,分专区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根据实际需要,配套设立综合帮办、发证和配套服务窗口。不再单独设立部门、单位窗口。综合收件窗口逐步实现“无差别受理”。建设类办理专区规划建设各类窗口20个。

  2·创新审批模式。按“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证”的模式。建设类办理专区集成主要部门6个,审批服务事项25个大项;配套部门及市政公共服务单位9个,事项22个。目前,四个阶段综合收件窗口10个,审批后台31人,帮办人员4人。

  3·推行一张表单。建设类专区全面落实“三个一”,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在规划、施工等多个阶段,按要求实行了“告知承诺”。按政府投资(房建、市政)项目、社会投资(一般、中小)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等五大类,全面实施新的审批流程,严格“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让工程建设单位获得更多的“体验感”。

  推进“应进必进”,落实只进“一门”

  根据《武汉市入驻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指导清单》(武审改办〔2018〕16号)文件。要求全区32个部门的350个大项,902个子项整体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目前,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以及自来水、供电、燃气、通信等市政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面实现“应进必进”。

  加快推广应用,落实“一网”通办

  投资1200余万元,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当前,已全面推广应用工程审批并联审批系统、“多规合一”协同系统、规划并联审批系统和综合收发件系统。努力做到网上办事为常态,网下办事为例外。

  启动综合评价,释放改革红利

  蔡甸区全面落实“三办”、市人大“3号议案”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试点精神,5月份制定区域综合评价、捆绑审批试点方案,快速启动相关工作。在蔡甸经济开发区66平方公里区域进行试点改革,综合评价七项指标,统筹三项指标。在近半年的改革探索中,区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蔡甸区区域综合评价试行办法》(蔡政办〔2018〕18号)文件。主要做法是:

  1·回避1条紫线。即文物保护规划紫线。

  2·直接使用2项成果。即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武汉市地质矿产信息成果。

  3·简化2项评估。在水土保持评估中,水土保持方案简化为水土保持备案登记;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对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外的建设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对轻度影响的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简化4项内容。

  4·2项评估纳入市级平台审查。即不单独编制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评估报告,防震、防雷等技术指标在市级“多图联审”平台一并审查。

  5·统筹3项指标。即统筹绿地率、人防空间、停车位等相关指标。由蔡甸经济开发区根据区域发展定位和总体规划要求,科学规划建设利用地上、地下土地资源,逐步达到绿化、人防、停车位“三合一”。工业项目绿化率不超过15%,停车位配置按照市标准减半执行,差额由园区统筹配套。

  目前,已完成区域规划环评审复,拟于年底前完成水土保持和地质灾害危害性综合评价。同时,明确区内其他重点投资建设区域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