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周晶晶 通讯员 翟薇 傅楚乐)2010年开始,一盏盏节能又环保的太阳能路灯陆续竖立在武汉市蔡甸区的多个村口巷尾。扶贫惠农政策的实施,照亮了乡村小路,也照亮了村民的心。谁曾想到,光明的背后却隐藏着黑暗。
2015年底,蔡甸区检察院、纪委等多部门均收到举报:该区永安街桐山村村支书殷某在该村采购太阳能路灯过程中有涉嫌职务犯罪嫌疑。依托日常建立的信息共享机制,区检察院和纪委经沟通后,决定成立联合办案组,对该线索展开调查。很快,从事太阳能路灯销售安装工程的个体户、江苏人於军被重点锁定。
初步调查显示,於军在该区多个街道的村子均销售过太阳能路灯,而且一盏5000余元的价格明显高于2、3千元的市场价。侦查人员甚至来到路边,一盏盏地数起了路灯,发现有的村实际安装的路灯数量少于村账目中的列支数量。
“一个外地人短期成功打入本地市场,又有这些不正常现象,背后很可能存在利益输送。”侦查人员判断。因涉及的村子较多,为避免打草惊蛇,检纪双方经商议,决定走一条“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路子,让公安机关也加入到联合办案组并由其出面调查於军,他们则在背后紧密配合。
2016年3月的一天清晨,侦查人员在於军的住处蹲守时,没有等到於军,却意外看到一个“神秘”男子拿着於军的车钥匙,启动了於军的车。侦查人员赶紧上前拦住了车。“你认识於军吗?”“不认识。”“不认识怎么开他的车?”“我……我是他朋友。”“请出示一下你的身份证。”男子前后回答矛盾,遮遮掩掩始终不肯拿出身份证,双手紧紧抓着自己随身携带的公文包。
因形迹可疑,男子被带回公安机关调查。民警在对其公文包内的物品进行例行登记时,发现其包内放有大量签订的太阳能路灯销售合同及空白合同,更不寻常的是,还发现了一枚江苏某太阳能路灯生产企业的印章。
追问下,男子承认自己是於军的弟弟於明,包里的印章是於军给的,是伪造的。到案后的於军态度恶劣,拒不交代私刻印章之事。
侦查人员兵分两路,分别带着於军和於明到其各自的住处搜查。在於军的住处,他们起初并未发现有价值的证据,然而在此过程中,於军多次请求到洗手间洗漱。这一反常举动反而“提示”了侦查人员:莫非洗手间藏有什么秘密?果不其然,在洗手间的洗手台下的柜子里,他们发现了一个无纺布袋,打开一看,竟装有十几枚印章,后经鉴定,均系假章。
另一边的於明也偷偷玩起花样。在於明住处的窗台角落里,侦查人员发现了一张信纸,上面记录的日期、数字明显反映出这是一套“行贿流水账”。“这张纸是怎么回事?”侦查人员边问边将信纸递给於明。於明接过信纸,边装模作样地看,边偷偷用指甲抠上面的敏感字眼。“你这是毁灭证据,知不知道?”侦查人员敏锐地发现了於明的小动作。於明当场哭着交代了犯罪事实。证据面前,於军的心理防线也逐渐崩溃。
经查,2010年至2016年2月,於军和於明兄弟俩在承接蔡甸区多个村以及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心的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过程中,以每盏灯500元到1000元的标准,给予村支书等人员回扣,其中於军行贿共计42万余元,於明行贿共计23万余元。期间,为证明自己具有江苏某路灯生产企业的代理权,未经该企业允许,两人多次伪造其合同章和行政章,并以该企业名义,用伪造的印章签订路灯销售、安装合同。10余名村官因而被腐蚀,收受回扣少则5000元,多则8万余元,其中6人因金额构罪被正式立案,目前已有4人因受贿罪获刑。
2016年11月,於明因行贿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2017年3月,於军也因该两项罪名被提起公诉。
案件查办的同时,蔡甸区检察院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也积极行动,以开展预防调查的名义收集证据,助力侦查推进。结案后,他们又借“公众开放日”之机,组织村官到该院的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通报典型案例,并深入案发街道,结合案件中反映出的“村串村”腐败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讲。不仅如此,他们在撰写基层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向案发村和上级街道办发出了检察建议,指明此类案件的特点、危害及相应的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作者: 编辑:罗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