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林坤 见习记者张驰
“杀手”给人的感觉总是神出鬼没,躲在阴暗的角落里等着无辜的生命落网。但当武汉晚报记者拿到“2014年全市伤亡事故”这样一份数据时,却感觉到有些“杀手”其实跟我们如影随形。很多时候,这类“杀手”的名字叫做漠视——对自己不负责任,对他人漠不关心。
事故“杀手”排行榜
事故类型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1 道路交通 2407 357
2 高处坠落 10 11
3 机械伤害 9 11
4 物体打击 7 8
5 火灾 921 4
6 触电(截至去年九月) 4 4
7 水上交通 0 0
8 其他工亡事故 12 13
全年总数 3370 408
“开车不让行”最致命
去年,武汉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07起,死亡357人,成为死亡人数最多的事故类型,致死人数占到死亡总数的87.5%。比照2013年的数据,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不按规定让行、超速、闯红灯又是其中排名前三位的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不按规定让行”导致死亡事故的比例,达到36%之多,是第二位“超速”(12%)的三倍。若参考这一数值,一年约有一百二三十人因此罹难,可谓是所有致人死亡事故中的“顶级杀手”。
在工矿事故方面,从高处坠落、受到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的死亡率都非常高。回顾这些悲剧,违章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力、培训教育不到位是重要原因,也就是说,超7成的事故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同时记者还发现,65.9%的事故受害者是农民工或外来务工人员。如何让他们在工作期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身职业素养和安全意识,仍是当务之急。
年头年尾火灾最多
安委会的报告显示,去年武汉“一头一尾”火灾最频繁:2014年1月份发生107起、2至3月份月均87起、4至6月份月均78起、7至11月份火灾减少,月均59起。12月份又开始明显增多,发生火灾108起。其中居民住宅起火占到一半,工地、商业场所、仓库厂房加起来占一半。电气线路故障、生活用火不慎和吸烟,是引发火灾的三大罪魁祸首。
如果纵向比较的话,从2011年到2013年,安委会报告都明确指出了“小型客车、货车、摩托车(包括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最多”,尤其是2012年,“城区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1651起,占事故总数的58.8%。”而在对去年的描述中,摩托车和电动车的问题并没有被特别提及,这大概表明情况有所好转。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驾龄在3年以下的司机,去年就有176人导致他人死亡。这一人群在造成一般交通事故中占到的比例,2011年就已经达到了43.9%之多。
周三最危险
今年1月份,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曾做过一个统计,按有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发生在星期几来计算,由多到少依次为:周三、周二、周四、周一、周日、周五、周六。交警们认为,之所以呈现这个顺序,与一天的车辆出行量有关,同时也与驾驶员的精神状态、疲劳程度、注意力集中程度有关。
这说明面对冰冷的统计数字,客观原因肯定要承认,但人为因素绝不能忽略,更不能因事不关己而变得麻木。一场事故总是在多种因素下发生的,关键是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有意识地主动去规避潜在风险。开车的人从遵守交通法规和行车文明开始,工作的人从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开始,居家的人从注意用电安全开始……实际上都可以为减少自身与他人危险尽一份力。时刻牢记安全警训,这无疑是利己利人、增加社会总福利的好事。
(依据武汉市安委会2014年全市伤亡事故情况通报)
(作者: 编辑: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