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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可投诉

发布时间:2017-08-11 08:11:51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记者朱泽通讯员方芳摄影:楚天都市报记者李辉

  昨日上午,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处室负责人做客本报“市民有约”。一个半小时里,有数十位市民来电咨询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事宜,得到了专业而详尽的解答。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武汉市公积金余额比较充足,上半年支持了武汉23000多名市民的购房贷款需求。开发商不得拖延、拒绝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将联合房管部门联合查处。

  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市民可拨12329投诉

  “最近看了很多楼盘,置业顾问都明确告诉我,不接受公积金贷款,刚需族买房好难。”昨日上午,市民曹先生来电讲述了他的看房经历。“单位给职工缴了公积金,就是为了减轻职工购房压力,但真正用来买房时,却发现有这么多阻碍,为什么开发商会不接受公积金贷款?那缴公积金还有什么意义?”市民熊女士也有同样的经历。

  市民普遍反映,楼盘置业顾问拒绝的方式有多种,理由却不外乎都是公积金贷款的手续相对繁琐,对开发商而言,放款时间长,资金回笼慢。“武汉公积金余额不足,申请公积金贷款很难。”更有开发商用这种话吓退想组合贷款购房的市民。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就此表示,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银行增设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直接或变相要求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则取消其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业务资格。如果开发商拒办公积金贷款,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将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将对其记入信用档案进行扣分,并公示曝光。

  此外,购房者遇到楼盘拒贷,也可直接拨打12329公积金热线进行投诉,公积金中心还将与其他主管部门展开联合执法。“今年以来,武汉公积金资金比较充足,支持刚需族的基本购房需求。”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武汉有200多个项目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都支持公积金贷款。未来,只要申请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都应无条件支持公积金贷款,否则将联合房管部门予以查处。

  为保障更多人住房需求装修暂不能提取公积金

  “买房时没用公积金贷款,也从没提过现,现在装修能否提出来用?”昨日,一些市民致电咨询了有关公积金提取的问题。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国家、省、市三级出台了多项公积金惠民政策,使一些市民产生了混淆。比如很多人以为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一直没有相关规定。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目前,武汉地区暂未执行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装修的政策。主要因为武汉市公积金业务资金连续多年处于净流出状态,个贷率长期高位运行,此时若实行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将进一步加剧公积金流动性问题。为保障更多的职工通过贷款解决基本住房需求,武汉暂不宜出台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那么暂时没有能力购房的年轻人,如何使用公积金?

  该负责人介绍,职工及配偶在武汉市无自住住房的,只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后,每12个月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支付房租。一、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根据武汉地区租金水平每三年调整一次,2015年-2017年租房职工可提取金额为:已婚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合计24000元,未婚职工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12000元。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已配租的家庭提取额度按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未配租的家庭提取额度按租住商品房标准提取。

  还清公积金贷款才能提取公积金还商贷

  吴先生等人致电“市民有约”热线称,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先偿还组合贷款商贷部分?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10月21日,该中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调整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的顺序。

  按照文件规定,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首套自住房组合贷款时,须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部分,待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再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部分。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原因是落实房地产调控要求。此外,也为缓解资金流动性不足。近年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持续紧张。按照有关要求,参照其它城市的做法,通过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加速贷款回收,以支持更多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刚性基本住房困难。

  只要符合条件改善型购房可用公积金

  昨日上午,江汉区的夏女士来电咨询,称她婚前曾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住房,婚后夫妻两人又购置了一套面积较大的住房,这种情况能否提取公积金。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再次购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且办理了房屋两证或不动产证,符合改善性住房提取条件,是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那么,改善性住房提取条件是什么样的?

  首先,在公积金信息系统中,职工家庭已登记仅有一套住房且建面在144平方米以下,购买改善性住房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包含组合贷款)。

  其次,购买的改善性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在2014年1月1日(含)以后。

  最后,如果职工家庭已有两套住房贷款记录(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和公积金系统记录为准)或在公积金系统、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各有一套住房登记信息的,无论贷款是否结清、房屋是否出售,职工家庭再次购房均不允许提取。

  缴存公积金纳入积分落户政策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武汉市政府颁布的《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情况纳入武汉市积分入户的加分指标,具有该市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在该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享受每缴满一年积2分,最高30分的优惠政策。住房公积金在解决个人积分入户将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去年8月26日起,武汉公积金中心全面推行公积金贷款“智能化、无纸化、标准化、网络化”审批,审批时间可平均压缩至半小时以内,银行送件、取件由系统自动推送,贷款办理周期大幅缩短。而从今年7月起,企业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时,可到缴存银行网点“一次办”,极大简化了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