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6月8日主持召开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扩大)会议,研究审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郭声琨强调,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法律为依据,以信息化为支撑,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更多便利,为居民身份证的社会应用创造更安全的环境。
会议指出,我国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以来,居民身份证在便利公民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活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社会动态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群众异地办证难、丢失居民身份证挂失注销缺乏渠道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必须着力改革运行机制,依托公安机关建成的全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
会议强调,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制度,是继户籍制度改革、车检驾考制度改革之后公安机关的又一项重大改革举措。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研究,周密部署,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严密操作规程,严把身份核验关,真正把这项顺民意、惠民生的实事办实。
会议要求,要根据审议意见抓紧修改完善有关制度草案,并按程序报批。承担行政管理服务职能的各部门、各警种,都要把事关人民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的改革事项往前排,抓紧研究出台更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利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政策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改革带来的实惠、有更多的获得感。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杨焕宁,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傅政华,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宏伟,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邓卫平,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孟庆丰、刘跃进、王俭出席会议。部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周栋梁)
天津、河南居民可互相在对方公安机关换领补领身份证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天津市公安机关首期与河南省公安机关开展“一对一”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天津、河南两地居民从2015年6月1日开始,可互相在对方公安机关申办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湖南湖北两省互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自2015年2月10日起,湖南湖北两省互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居住在对方省内的群众,证件丢失、到期或损坏,可以持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居住证,到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换领。
公安改革方案出炉 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将成现实
今年2月,公安部发布消息,《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由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据了解,改革包含7大主要任务,100多项具体措施,涉及国家安全、队伍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制度改革、规范权力运行等多个方面。方案明确提出,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
公安部负责人就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比如,建立户口身份证网上流转、核验制度,方便群众异地办理,实行这项制度后,群众就不需要跑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身份证了。
(作者: 编辑:詹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