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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政策应对就业年 公租房首向毕业生敞开

发布时间: 2013-06-04 15:36   来源: 武汉晚报   进入电子报

  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有699万,比去年增加19万人,创历史新高。有媒体把2013年称之为史上“最难就业年”。武汉高校云集,预计今年毕业生将达28万。如何应对“最难就业年”?又如何吸引毕业生留在武汉?

  昨天,我市端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在汉就业创业系列政策,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争取每年吸纳10万大学生留汉工作。

  新就业大学生可申请公租房

  李先生是河南人,毕业后留在武汉并打算定居于此。已经工作一年多,但处于“积累”阶段的他仍无力购房,还是租房住。“每个月承担近千元的房租,还是有些吃不消”。

  政策解读——今年,我市首次将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可采取由就业单位集中组织申请、参与政府类公租房轮候的方式,缓解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的阶段性住房问题。

  同时,各区、企业、事业单位也可自建自筹公租房,解决本区、本单位毕业生住房问题。

  技校生也能先落户后就业

  余同学今年即将从武汉一所职业院校毕业,学物流专业的他已拿到初级资格。老家在恩施,余同学想留在武汉工作,但是他担心自己是技校生,没办法在武汉落户。

  政策解读——我市将职业技术院校取得初级、中级技能资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职业技术学校汽车、钢铁、石化、物流等紧缺型专业初级专业技能毕业生,纳入先落户后就业的激励政策范围,由市、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纳入集体户口管理,2年内实行免费档案托管。

  此外,国内“985”、“211”等重点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来汉发展也可先落户后就业。

  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2009年6月,老家在湖南的谢先生从华中师范大学毕业,并留在武汉工作。在校期间他把户口迁移到了学校,毕业后,谢先生的档案和户口资料一直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直到2012年3月,谢先生想落户武汉时,被告知已经超过落户年限,不能落户,他只好把户籍转回了湖南老家。

  政策解读——武汉将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在武汉就业、创业的,可以办理城镇落户手续。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只要是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可落入本人有房屋产权的居住地、单位集体户口、亲朋好友家中或市、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均视为武汉常住户口,可以正常迁移。

  此外,武汉还将取消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变更就业单位的改派手续;取消高校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工龄按照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认定。

  博士每月可获2000元资助

  2008年,在北京读化学的刘敏博士毕业,随后到天津一家公司上班。由于是湖北荆州人,刘敏在天津工作两年后来到武汉,就职于一家化工企业。

  今年1月份起,刘敏每个月都可以领到2000元的补贴。“挺好的,尤其对刚毕业的博士来说,这项资助能缓解不少问题。”离家近方便照顾父母,补贴政策到位,刘敏已经选择在武汉安家定居。

  政策解读——武汉对企业、事业单位引进的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导向的博士人才,提供为期3年、每月最高2000元的政府资助。今年资助范围由此前的几十人扩展至100人,经两轮筛选,确定资助对象。

  1000万扶持大学生创业

  今年29岁的曾建华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博士,2011年6月毕业时,他想注册成立一家化妆品研发公司,可10万元的启动资金却成为拦路虎。他向亲朋好友借来5万元启动资金,注册了武汉华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政策解读——今年起,武汉市财政每年计划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重点用于创业孵化基地的扶持、创业项目的资助等。补贴3万元起步,创业大学生最多可获20万元资助。

  此外,武汉还将设立额度为1000万元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在武汉地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贫困家庭(享受低保)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培训补贴,其中创业成功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企业吸纳毕业生最高可获400万贷款

  除为毕业生开辟就业渠道外,武汉市还对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中小企业提供优惠。劳动密集型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或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到2014年之前,对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对承担高校毕业生见习任务的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我市将给予见习基地基本生活补贴,最长补贴6个月。(记者王雪 谢东波 通讯员王克非)

(本文来源:武汉晚报 编辑:伍佳佳)
关键词:武汉公租房;高校毕业生;租房;毕业生就业;就业服务;就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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