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滚动要闻

武汉保护未成年人:未满8岁不得单独留车内 12岁以下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发布时间:2017-09-20 08:18:43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郭文杰通讯员韩红)昨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办法》针对当下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践的变化,新增和修订了许多条款,特别增加了家庭的首要监护责任。

对于未成年人乘车、骑自行车,《办法》规定,父母或监护人携带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车,不得安排其乘坐副驾驶座位,不得将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留在车内。随着共享单车流行,生活中时常能见到12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车,对此,《办法》特别提出,不得让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同时,对于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微信等即时通讯软件记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未经本人同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开拆、查阅。

根据此前的审议意见和文化部规定,《办法》取消了禁止未成年人担任视频直播网站主播的规定,修改为视频直播网站聘请未成年人担任主播或者为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