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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设编外幼师待遇最低门槛:五险后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17-09-19 14:40:32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郭会桥

民办幼儿园幼师和政府出资的公益服务岗幼师,长期以来这些编外幼师待因为待遇偏低,流动性大。为改变这一状况,武汉市日前出台了《关于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的指导意见》,要求民办幼儿园为教师缴纳“五险”后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政府出资的公益服务岗幼师,待遇逐步与在编教师实现同工同酬。

月收入仅千元同批入职幼师8人跳槽

在汉口一家民办幼儿园工作的黄女士,已经当了6年幼师。“当年我们12人同批入园,现在包括我在内只剩4人。”黄女士介绍,工资低是离职的主因,“每个月拿到手的收入仅1000多元。”黄女士表示,坚守的幼师,要么是因为喜欢这个行业,要么教得时间久了对孩子有感情。同样的因为收入低,当了7年幼师的秦曦(化名),今年从一家私立幼儿园辞职,转行做起了销售,“我之前工作的那个幼儿园,一个月收入仅2000多元,还不交‘五险。’”

记者了解到,目前武汉民办园的幼师,好的每月能拿到3000元左右,差的每月到手的不到1000元;而政府出资的公益服务岗幼师的收入比民办园幼师稍好,但与在编幼师还是有明显差距。黄陂区一所幼儿园园长介绍,在该区公办幼儿园,在编的新入职幼教老师每月收入约4000元,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性岗位的新入职幼教老师每月收入约3200元,其中发到老师手上的有1700元,另有1500元的打入个人“五险一金”账户。

设立工资底线幼师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为了遏制编外老师离职潮现象,切实提高编外教师的收入,近日武汉市出台了《关于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要求民办幼儿园要为幼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且在缴纳“五险”后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政府出资的公益服务岗幼师,其工资待遇由幼儿园与其平等协商、合同约定,并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幼儿园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目前,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6个新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