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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费借读费赞助费培养费...湖北高中20种收费项目遭禁!

发布时间:2017-08-29 08:22:53来源: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8月28日讯(记者张隽玮)距离高中开学还有2天,湖北省物价局宣布将从即日起至10月底,开展高中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禁止收费的20类项目。湖北省审计厅介绍,今年上半年审计湖北20所省级示范高中2015-2016年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时,发现各地高中教育违规收费问题普遍存在。

湖北省物价局表示,这次的检查范围是湖北省内的公办高中2016年以来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如果发现连续性重大违规案件,则将追溯到上一年度。

20项禁止的事项包括:

自立名目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转学费、保留学籍费等费用;

向单位或个人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培养费、调节费、捐资费、共建费等;

将应纳入学校公用经费保障范围的讲义资料、试卷、复印、取暖、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转嫁向学生收取;

未经批准以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举办“国际班”“国际部”额外向学生收取费用;

中外合作项目已过期仍然继续招生并收费;

超计划招生并收取费用;

公办学校违规招收复读生并收取费用;

与社会机构合作办学额外向学生收取费用;

利用学校场地和教学设施办班培训并向学生收取费用;

高一、高二年级违规补课并向学生收取费用以及高三年级补课收费;

除向学生代收军训服装费以外另行收取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其他军训费用;

学校组织参与以及商业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保险;

通过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营利;

违背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教辅资料费、伙食费等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教辅资料评议公告目录之外向学生强制推荐订购图书、杂志、报刊等学习资料;

超出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向学生多收学费;

学费、住宿费跨学期收取;

将收费资金账外存放,私设“小金库”;

未经公示擅自向学生收费;

其他违规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