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聂丽娟 通讯员杨兰)深夜翻窗入室行窃,并持刀威胁性侵女主人,换来20年有期徒刑。记者昨从武汉市青山区法院获悉,被告人李某因犯抢劫罪、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受到法律严惩。
去年7月的一天凌晨3时许,家住青山区某小区二楼的女子孙某开着窗户睡觉。李某路过楼下时发现窗户大开,徒手爬上二楼,翻窗进入室内,盗得300多元现金。当他继续翻找财物时,孙某被惊醒。李某持刀威胁孙某,抢走她的笔记本电脑,并对孙某实施强奸。
青山区法院审理查明,李某曾翻窗入室持刀抢劫三次,并对孙某实施强奸,对王某、张某实施猥亵,遂对其作出重判。
(作者: 编辑: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