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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小区2成游泳池都长草了 市体育局将协调复活

发布时间:2014-07-30 10:17:29来源:SRC-220

  记者马振华 实习生潘莹莹

  昨日,针对本报连日来报道的武汉小区游泳池两成被闲置的情况,市体育局有关部门表示出现游泳池闲置的情况确实可惜,愿意与本报合作,协调专业运营机构实地考察,将符合经营条件的泳池使用起来。

  武汉千万人拥有游泳池不到200个

  市体育局有关部门介绍,武汉市水资源众多,但是游泳池非常匮乏,这样一个千万级人口的城市,拥有游泳池仅不到200个,比水资源相对少的哈尔滨还少百来个,与成都等副省级城市差距更大。

  据了解,尽管我市出台了“全民健身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对小区建设游泳池出台多项扶持措施,但是收效甚微,开发商建小区游泳池的积极性并不高。因此武汉市小区游泳池处于紧缺状况,像这几天天气热,到处都是游泳池“下饺子”状况。

  在这样的状况下,本报根据读者反映,目前已经确定有14处小区游泳池被闲置,占全市小区游泳池的近三分之一。市体育局有关人士表示,小区游泳池不能仅重视建设忽视管理,对于出现闲置的管理问题,需要引起体育管理部门重视。

  小区游泳池由谁出租不明确

  市体育局认为,小区游泳池,从长远来看,由小区物业运营管理难度比较大,比如必备的救生员,由于人数比较少,一般物业公司很难找,再加上各种成本比较大,目前运营得比较好的小区游泳池基本都是由专业运营机构承包经营,通过市场经营方式,解决游泳池闲置问题是个方向。

  据了解,对于承包经营小区游泳池,体育部门在审批时,要求明确出租主体。记者了解到,现在运营的一般都是属开发商所有,委托物业公司经营,承包商一般与物业公司签合同。而很多小区的游泳池作为小区公共设施被计入公摊,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按照规定,必须由业委会来与承包商达成出租协议。但很多小区没有业委会,也无法组织业主人数和物业面积“双过半”投票决定,造成泳池出租主体缺失,承包商无法签合同,办不了许可证。

  记者调查发现,在闲置游泳池的小区中,确实有九成都没有成立业委会。另外有一成属于有10多年的老小区。市体育局人士表示,老小区设施设备老化,经营泳池一年也就两个月时间,如果要投入大量维修恐难有运营机构接手。

  市体育局将协调复活闲置泳池

  市体育局有关部门表示,如果能解决小区游泳池出租主体明确、保持泳池设施设备正常,一般来说,运营小区游泳池还是有钱赚的,运营机构也是愿意接手的。因此接下来,市体育局将联合本报,协调武汉一些运营小区游泳池不错的机构,实地考察市民反映的闲置小区游泳池,由运营机构决定是否接手。并且以后将建立闲置小区游泳池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将闲置信息反馈给运营机构。

  除了加强闲置游泳池管理,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正在酝酿修订《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将小区游泳池建设纳入规划要求,并在小区竣工验收环节增加泳池验收环节,促使开发商建更多的游泳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