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馨、通讯员朱博)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十六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委托,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傅德辉主持会议。
会议拟定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日程和议程草案,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5月22日至24日在武汉召开。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专利条例(建议表决稿)》《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四审稿)》《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湖北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武汉市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决定将以上法规草案、报批法规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或表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7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决定将上述报告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省文明办《关于〈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对省公安厅《关于〈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外事工作扩大对外交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生态环境案件审判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决定将上述报告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湖北省价格条例〉实施情况的方案》《关于检查〈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实施情况的方案》《关于检查〈湖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方案》。
会议还决定,将关于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和有关审核意见印发常委会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尹汉宁、王玲、王建鸣,秘书长朱毅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省委组织部、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作者: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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