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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执纪者严防“灯下黑” 上月起排查廉洁风险274个

发布时间:2017-01-11 09:54:00来源:SRC-5173

长江日报讯(记者黄征 通讯员段晨晨)长江日报记者昨日从武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获悉,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要求,从上月开始在纪检监察系统排查廉洁风险,共排查274个。

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执纪,对干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梳理,开展两轮作风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市纪委机关、各区纪委和各派驻机构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自上月起全面开展廉洁风险排查,制定廉洁风险清单和防范措施。目前共排查廉洁风险274个,并制定防控措施107条。

下一步,市纪委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建设,出台《武汉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从职责分工、业务流程、日常管理、纪律要求等方面,树规矩、明标准、严纪律。推行队伍作风建设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各区、市纪委各派驻机构的主体责任及各级机构、人员的监督责任。同时,加大执纪力度,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重点查办纪检监察干部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案件,紧盯“三个重点”,即市纪委机关干部、市纪委派驻机构和区纪委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系统从事执纪审查的干部,严防“灯下黑”。

这位负责人说,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市纪委将认真研学中央要求,带头执行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