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葛宇 通讯员曹妤)为切实解决建筑业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1月3日,湖北省人社厅出台《关于优化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优化参保登记、工伤认定、待遇支付流程,缩短经办时限,为建筑业参保人员及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优化参保流程 实行“一站式”服务
《意见》指出,要依托政府行政服务综合大厅,开设建筑业项目参保经办窗口,实现参保登记、缴费、开工手续一站式办理,减少参保单位在多个部门来回办理的时间。参保单位的足额缴费票据可直接作为参保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工程中标通知书可代替工程合同书。参保登记办理时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15日缩短为1日。
优化认定、支付流程 缩短经办时限
优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流程,缩短经办时限。
《意见》指出,要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快认快结”,对工伤医疗费用少(2000元内)且无伤残等级的“小工伤”,可通过简易程序处理;对事实清楚、无争议案件按《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将工伤认定时限由法定60日缩短为15日;对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工伤患者,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推行工伤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待遇和长期待遇申领支付实行一站式办理,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 解决实名登记难的问题
《意见》要求,对经办机构动态实名制管理难的问题,要实行个性化服务。
对项目较小,条件较差的施工单位,建立参保实名登记台帐管理,以QQ群、微信群、电子邮件等形式,建立24小时网上申报工作机制;项目较大,条件较好的施工单位,申报参保人数时,建立摄像头、考勤指纹、身份证刷卡等工具,协助认证服务;鼓励工作创新,积极探索生物特征识别的身份认证系统开发与运用,提高认证的准确性。
(作者:陈莉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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