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 黄中朝 通讯员 熊渤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这一重大举措在湖北如何落地?昨日,记者为此采访了省水利厅副厅长赵金河。
记者:为什么要推行河长制?
赵金河: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我国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要创新,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当前我国新老水问题交织,河湖水域萎缩、水体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等,特别是一些地方对河湖重开发轻保护,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现象时有发生,河湖不堪重负。为解决这些问题,近年来,一些地区探索建立了党政主导、高位推动、部门联动、责任追究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这些经验总结概括为河长制。实践证明,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国家水安全,需要大力推行河长制,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湖生态新格局。
记者:湖北推行河长制有何总体要求?
赵金河:中央“两办”文件《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2018年底全国全面建立河长制。按照我省安排部署,2017年底,计划全面建成河长制,比全国提前一年建成。这是中央第三巡视组对湖北巡视后提出的整改意见。巡视组的意见,也是来自人民群众的呼声,更立足于湖北省情。湖北是长江流经里程最长、岸线资源最丰富的省份,又有“千湖之省”称谓。因此,湖北要推行的是河湖长制——对长江、汉江等大小河流建立河长制同时,还要对为数众多的湖泊建立湖长制。建立河湖长制,不能只有一个河湖长,还应当有抓手,湖北还计划对完善河湖长制管护机构体系建设进行探索。
记者:湖北建立河长制面临哪些任务?
赵金河:我省河流长度50公里以上的1230条,5公里以上的4230条。按要求,这4230条河流,都应落实河长。其中,落实到省市县镇层面的有1230条。目前,全省已先行先试,落实河长制300余条,这些河流主要集中在十堰、恩施、宜昌、黄石、潜江、仙桃等地,现在省级层面要落实的是剩余的800多条河流的河长。一同推进的还有面积100亩以上的755个湖泊,全面落实湖长制。落实河湖长制,要突出重点,当前的重点是治污水、清垃圾、拆违建、抓绿化。
记者:我省落实河长制有何安排部署?
赵金河:目前,省委、省政府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方案正在审议中,不久将印发实施。各地、各部门要主动谋划,主动作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总体要求,突出重点任务,坚持高位推动,紧密协调配合,加强依法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抓好宣传引导。抓紧起草与本地、本部门紧密结合的贯彻落实方案,要借鉴先进经验,强化领导责任,突出治理规划,增强投入保障,抓好监督整改,尤其要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我省工作的机遇,按时间节点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力争2017年底在我省全面建成河湖长制运转体系。
(作者: 编辑: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