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康、通讯员梁学东)24日,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汉召开。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静指出,民事商事审判是法院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有力抓手,全省法院要充分发挥民事商事审判职能,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着力营造公平有序市场法治环境,着力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发展和开放型经济战略,不断拓展依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新思路。
李静强调,促进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福祉,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为民司法的内在要求。民商事审判工作必须注重依法保障民生和服务协调发展,努力为生态安全筑牢司法屏障。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不断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协调衔接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化民事商事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要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和民事商事法官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司法职业保障,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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