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唐宜贵、通讯员向晶方、郭姝言)27日,宜昌市纪委监察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上半年共查处20起县处级干部案件,420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据通报,在被查处的案件中,有的以权谋私违法犯罪,有的违反八项规定顶风违纪,有的主体责任监管不力。
已退休的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桂祥,在岗时利用职权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钱款;帮助他人骗取银行贷款,造成重大损失,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宜昌市委组织部副调研员冉建文,违反廉洁纪律,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违规收受礼品,涉嫌顶风违纪,被市纪委监察局立案调查。猇亭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蔡永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购买伪造的国家证件,用于个人买卖房屋,并享受贷款和契税优惠政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介绍,上半年,宜昌共受理信访举报1161件(次),立案896件,结案450件,移送司法机关5人。
(作者:唐芳)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