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陈岩、通讯员王继龙、胡志喜)昨从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获悉,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已纳入国务院专项督查台账,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将予以公开通报或约谈问责。
据介绍,国土资源部已制定《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专项督查方案》。根据方案,今年底前,所有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
方案排定了“时间表”:今年7月至9月为地方自查阶段;10月至12月为督查实施阶段,国土资源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若干督查组,对工作进展缓慢或工作难度较大的省份开展重点督查;2017年1月10日前,督查组提出工作不力或不作为地区清单和建议问责名单;2017年1月15日前,形成专项督查情况报告按程序报送国务院,同时抄送省级人民政府。
为确保任务如期完成,我省提出,力争上半年所有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截至目前,我省17个市州(林区)中已有10个颁发了不动产新证;103个县(市、区)中已有61个颁发了不动产新证;武汉市已实现全域颁发不动产登记新证。
(作者: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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