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市政协办公厅印发了《2016年武汉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根据该计划,今年被列入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计划的监督内容,分为“十个突出问题专项督查”、“监督议政”、“提案督办及民主测评”三大类共23项内容。
十个突出问题专项督查(10项)
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整改;
关于智慧城市建设滞后、推进不力问题整改;
关于路网、停车场建设推进不力问题整改;
关于环境污染治理不力问题整改;
关于市场秩序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
关于医疗服务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
关于中小学社会化培训办学不规范、监管不力问题整改;
关于交通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
关于城市绿化水平不高问题整改;
关于旅游景区监管不力问题整改。
监督议政(4项)
关于中心城区湖泊截污治污;
关于健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关于公共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全市重大项目和城乡一体化建设。
提案督办及民主测评(9项)
关于建设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加快构建新兴产业体系的建议案;
关于以老年宜居社区为抓手,促进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的建议案;
关于建设海绵城市,提升武汉生态文明的建议案;
关于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培育大城工匠的建议;
关于积极应对,消除超高层建筑物安全隐患的建议;
关于整合文体场馆资源,激发市场活力,助推华中文化中心建设的建议;
关于提升市民出行文明程度,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强不良行为青少年矫治帮教与犯罪预防工作的建议;
关于以推进“创谷计划”为契机,加快环高校产业带建设的建议。
(作者: 编辑:刘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