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通讯员李东、王哲)近日,省委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通知指出,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实践创新的成果,是党内监督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巡视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自觉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省委巡视机构是贯彻执行条例的主体。属于省委巡视范围的党委(党组)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执行条例的规定,积极支持配合巡视工作,努力形成党内监督合力。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学习贯彻条例的组织领导,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把条例的学习贯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条例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计划。要组织媒体大力宣传条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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