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见习记者 李思)在8月17日召开的“法治湖北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湖北省司法厅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和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等改革工作。目前,省级人民检察院110名人民监督员已经选出,并进行了宣誓和初任培训。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文贵介绍,省司法厅扎实推进了律师执业规范和权力保障制度改革,首先是建立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省司法厅与省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律师参与省检察院信访接待工作制度》,选派20名执业律师轮流参与省检察院的接待信访工作。其次是建立完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
据悉,省司法厅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完善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实现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目前,省级人民检察院110名人民监督员已经选出,并进行了宣誓和初任培训。
此外,省司法厅还积极推动在全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实现所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同时,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最终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纵向机制,以及覆盖全省所有行业和部门的横向机制构成的法律顾问工作网络体系。
(作者: 编辑:陈莉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