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翟兴波、通讯员吴志洲、实习生徐丹)10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一行赴宜昌开展立法调研,实地考察福利院、优抚医院等,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志愿服务组织及志愿者代表等对我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
王建鸣指出,志愿服务是社会公益性活动,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志愿服务的重心在基层,工作重心要下移。志愿服务条例要充分发挥志愿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夯实志愿服务的基础;要科学界定政府在志愿服务中的职责,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为志愿服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鼓励社会公众和有关方面积极参与;要维护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为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在宜期间,调研组还就制定我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条例召开座谈会,听取宜昌有关部门、部分企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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