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瞿祥涛)7月15日,湖北省纪委下发通报,对5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5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1.刘建农在担任原荆门市房地产管理局、荆门市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期间,该局7名党员干部先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刘建农因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张华在担任枝江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期间,该院4名工作人员办理多起虚假诉讼案件,受到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张华因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胡习栋在担任红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县纪委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期间,红安县乡村公路管理段发生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胡习栋因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实行召回管理,停职检查。
4.黄超在担任竹山县工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期间,对该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继宏在乔迁新居、为其母治丧期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问题不仅不提醒、不劝诫,还带头参与。黄超因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黄幸福在担任黄石市经济开发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期间,下辖的多名村支部书记、村干部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受到查处。黄幸福因监督责任落实不力,且对有关违建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作者:罗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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