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辉、通讯员熊立宏)受全国政协委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宋育英率部分住鄂全国政协委员,分别于6日至8日、11日至14日、25日在鄂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
宋育英一行分别赴黄冈市及黄梅县,十堰市及郧西县、郧阳区,武汉市及汉阳区、江汉区调研,深入基层交警队、车管所和交通运输企业实地考察,与基层政协委员、一线交警、运输企业负责人、驾驶员代表座谈交流。
宋育英充分肯定了湖北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取得的成绩。她指出,我国正加速进入汽车社会,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安全意识和道路基础设施远远跟不上时代飞速发展的需要,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贯彻实施好《道路交通安全法》任重道远。公安交管部门既要坚持依法治理原则,严格规范执法,又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多为群众、企业着想,文明执法;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为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政协委员要发挥优势,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形势和特点,为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积极建言献策。
住鄂全国政协委员马力、蒋惠园,武汉市政协主席吴超,十堰市、黄冈市及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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