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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技术助力 湖北食品流通监管积分制工作取得进展

发布时间:2015-03-02 15:18:54来源:SRC-13

全国食品流通经营者积分制监管工作座谈会现场

 

国家食药总局食监二司司长张靖一行在沙市区查看食品经营门店

 

  荆楚网消息(记者陈博雷 通讯员艾民强)2月28日,全国食品流通经营者积分制监管工作座谈会在荆州举行,来自湖北、北京、上海、甘肃等地的食药监局代表交流了积分制监管的试点经验。

  据了解,自去年7月起,我省开始试点食品流通经营者积分制监管工作,目前,试点已在黄石、宜昌、荆州推开,取得了一定进展。

  三步走:积分制试点在摸索中推开

  湖北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积分制,是指遵循《食品流通经营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每隔一个周期对食品零售、商超等食品流通经营者进行巡查记分,年终根据积分划分A、B、C、D等级,并作出相应处理。

  “这种积分制监管借鉴了交管部门的驾照扣分管理经验,是一种精细化、量化、标准化的信用分类监管方法。”该负责人说。

  我省的试点工作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筹备,黄石大冶和宜昌远安首先进行试点。一方面,黄石机构改革进展较快,其下辖的大冶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县以下机构改革;另一方面,远安县工商局2012年就开始对现场制售食品经营户实行积分制管理,有较好基础。

  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章立制,从去年7月到11月摸索试点工作方法、程序。大冶作为第一个试点单位,做了大量开创性工作。他们将《积分管理手册》送到每一个经营户手中,每家配发1个监管档案盒,并为每个试点对象做了一块社会监督公示牌。

  2014年11月至今是试点工作的第三个阶段。11月18日,省食药监局在武汉召开会议,决定将试点范围扩大到荆州市沙市区、宜昌市长阳县、五峰县和黄石城区等。

执法人员向国家食药总局食监二司司长张靖介绍移动执法APP

  信息化:荆州在全国率先使用移动执法APP

  随着积分制试点稳步推进、范围不断扩大,信息化的要求迫在眉睫。

  省食药监局朱与杰总工程师在荆州调研时,曾专门请教交警队的同志,了解到在实现信息化管理之前,交警部门采用了多种记分形式,效果都不理想。在采用了信息化管理,特别是全国联网加上严格限制消分的权限后,分数才被驾驶员重视。

  因此,省食药监局借鉴其经验,与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旗下楚天民生信息公司合作,开发软件管理系统及移动执法APP,并于今年首先在沙市区局上线试用,覆盖市辖区、关沮镇等7个监管所的400多家经营户,为监管人员提供移动执法记分、后台管理和积分信息公开,运行效果良好。

  “手工记分效率低、尺度难以把握,结果容易改动,人为因素太大。”沙市区食药监局总工程师文贤云也表示,基于手机互联网的管理系统,将手工记分改科学网络化操作记分;可实时定位,只能现场记分,防止作弊和篡改;此外,平台还有“黑名单”数据库可供公众查询,一次性记12分或一年记分超过12分的经营者,将被拉入“黑名单”给予曝光,并被严惩。

  在当日的座谈会前,与会人员曾现场查看了沙市江津中路两家食品经营门店,感受信息化管理的便捷和规范:执法人员进行巡查,打开移动执法手机APP即可记分;登陆食品药品综合管理软件系统,经营者的记分、评级结果一目了然……

  据介绍,这种借助手机管理终端的监管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尚属首例,将很快向我省其他试点单位推广,以此全面实现积分制监管工作信息化。

公示牌

  重落实:立法让记分结果更具威慑力

  积分制监管的计分和评级都只是手段,计分结果该如何应用?

  前来参会的国家食药总局食监二司司长张靖表示,推行积分制,关键在于按时按法落实企业和各类食药经营者的市场主体责任,形成长期的、有效的监督反馈机制,最终达到从业自律、遵纪守法、自觉净化市场的目的。

  省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处相关负责人坦陈,不少中小型经营者,其安全管理现状距离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如果按照实际情况计分,很多经营者1次就能记满12分。但是,对这些经营户采取强制学习、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没有法律依据,难以执行到位。由此将导致积分制监管失去威慑力、流于形式。

  据了解,之所以选择长阳、五峰进行试点,正因为它们是少数民族自治县,有地方立法权,如能在地方立法上有所突破,便可为积分制监管提供法律支撑。

  “《湖北省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纳入湖北省2015年立法计划。”该负责人还透露,食药监局准备在其中加入积分制监管的内容,授权监管部门对积分超过一定限制的经营户采取强制学习、停业整顿、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