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翟兴波、通讯员陈宓夷)昨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主持会议。
会议拟定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会议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月13日在武汉召开。
会议审议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建议表决稿)》、《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会议决定将这两个法规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草案)》。会议决定将该议案连同决定草案一并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草案)》、《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工作日程(草案)》、《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决定,将以上草案和报告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工作要点(讨论稿)》、《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原则通过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会议决定,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稿、立法工作计划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听取代表意见,作进一步修改,依法向社会公布。
会议还听取了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作的关于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免的人事事项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的有关职务任免的审查报告; 审议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交办情况的报告》、《2014年度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的情况报告》等。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要会同有关方面,周密组织,周到服务,确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顺利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承忠、赵斌、王玲、王建鸣,秘书长乔余堂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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