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吴文娟)4日从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获悉,我省目前已有582位新型职业农民持证上岗,其中多数为生产经营性农民。他们大都分布在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去年9月,省农业厅出台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意见,凡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或农业职业技能服务工种5年以上,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获得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有适度生产经营规模,具有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理念、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承担能力,都可作为认定对象。对认定的,颁发“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有效期6年。
据介绍,这些经过认定,持证上岗的新型职业农民除可享受小额担保和贴息贷款支持外,还可减免税费。武汉市东西湖区规定,新型职业农民不仅在社保医保、子女教育、升学择校、应聘就业等方面一路“绿灯”,还优先参选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等政府表彰。
我省对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持证年检制度。连续两次年检不合格,将取消资格。
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已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专班,并组织水稻、茶叶、柑橘、优质桃、设施蔬菜、生猪养殖、蛋鸡养殖、淡水养殖等8个行业专家,成立了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规范编委会,预计到2015年,可培训认定新型职业农民7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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