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翟兴波、实习生徐丹)15日,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第四期)在汉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出席并讲话。
李春明说,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职务是一项政治职务、法律职务、工作职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作为省人大代表,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人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李春明强调,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要正确处理会议期间工作与闭会期间活动的关系、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的关系、集体行使职权与个人行为的关系、执行代表职务与岗位职务的关系、执行代表职务与接受人民监督的关系。要自觉树立大局意识,认真谋划和推动人大工作;要自觉崇尚为民情怀,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自觉弘扬担当精神,切实肩负起人大工作职责与神圣使命;要自觉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和破解人大工作中的各种难题;要自觉运用科学方法,努力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培训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亚平分别作了《怎样当称职的人大代表》、《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代表履职的几个问题》的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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