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翟兴波、通讯员杨雪)4月28日至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一行赴洪湖就《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及专题询问开展预调研。调研组听取了荆州市及其洪湖市、监利县、洪湖湿地管理局关于湖泊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基层干部群众和人大代表进行座谈。
王玲充分肯定荆州市及有关县市和部门对保护洪湖所做的工作。她指出,根据今年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将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此次预调研就是为了掌握“条例”贯彻实施的困难和问题,增强执法检查及专题询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她强调,要高度重视湖泊保护工作,加大“条例”贯彻实施力度,解决好谁来管、怎么管等问题,核心是要解决好民生问题和发展问题。要切实解决湖泊管理体制、湖泊功能定位以及保护发展规划等问题。把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等问题作为执法检查及专题询问的重点内容。要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做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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