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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长安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狠抓自身纪律和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4-03-22 06:26:36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通讯员蔡永刚)20日,省纪委监察厅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强化内部监督工作视频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侯长安指出,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对自身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自身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使之真正成为“铁八条”。

    他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的腐败“免疫力”。要自觉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强化自我监督的新精神新要求,强化学习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强化公开监督、强化风险防控、强化责任担当,自筑“防火墙”、自戴“紧箍咒”、自设“高压线”,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打造反腐倡廉“铁军”。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要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