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麟、通讯员张家翔、崔鹏飞、魏丹)经省政府批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日前向全省灾区下拨了3.66亿元冬春救助资金,确保灾区群众温暖过冬。
去年,我省先后遭受了暴雨洪涝、伏旱、地震等多种自然灾害,给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据省民政厅救灾处介绍,3.66亿元冬春救助资金中,中央冬春救助资金2.85亿元,省级资金8100万元。省级资金中安排500万元用于巴东县地震受灾群众的应急救助。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明确规定:此次下拨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各地要对救助款物发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和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资金要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采购受灾困难群众过冬所需棉衣、棉被等救灾物资要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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