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麟、通讯员谢军、廖磊)长江海事局12日宣布,将按毒害性、污染危害性和安全风险性等级,对长江水上运输的79种散装危险货物进行分类跟踪管理,进一步提高监管力度。
长江水上危险品运输日益增多,仅长江海事局辖区就有各类危险品码头400余座(含水上加油站),常年航行的危险品船舶2000余艘,每年进出港危险品3000余万吨,危险货物集装箱约3.6万标箱。
长江海事局局长王茹军表示,即日起,根据危险货物毒害性、污染危害性和安全风险性,将其分为四类进行管理,并根据装卸货物的危险类别,对码头实施同级别监管。
在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方面,海事部门将对载运苯、二氯乙烯等16种一类危险货物的船舶实施不间断、全过程动态监管。对载运汽油、烟花爆竹、液化石油气等25种二类危险货物的船舶,实施航行过程动态跟踪。对载运氨水、硫酸、原油等19种三类危险货物的船舶,实施桥区、坝区、一类监管区、弯曲浅险航段等重点水域跟踪。
(作者: 编辑:记者杨麟、通讯员谢军、廖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