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嘉宾:叶青(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第十一届政协常委,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长期关注并推动公车改革)
大年初一,云南红河州州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公布了部长伍皓的公车牌号“云G99099”。伍皓接受媒体采访时证实,他主动要求宣传部官微公布了他的公车车牌号,“禁止公车私用从我做起,求大家监督我”。很多人为此举叫好的同时,也发出质疑。作为一名副厅级官员,伍皓原本没有资格享有专车的待遇。那么,官员用车究竟该如何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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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2011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与《省部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按照中央领导的指示,还专门成立了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省部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目前为止,这一文件没见公开发布,节选内容来自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卷(1))中规定,公务用车包括三种,分别是“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像伍皓这样,身份是云南省红河州宣传部部长,不在“省部级干部”岗位的官员,其公务用车该属于“一般公务用车”吧?
叶青:对,伍皓不具备配备专车的资格,只能算是“一般公务用车”,这一点他自己也承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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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京报: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而伍皓公布的公车牌号为“云G99099”的是一辆丰田越野车,就价格而言,肯定要超过18万元,这算不算是“超标”?
叶青:我记得第八条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的,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不得将配备的越野车和警卫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地理环境特殊,比如说山地或丘陵地带,工作性质特殊,比如说地震局、水利局等部门。即使是这样,也需要严格审批程序,纳入车辆编制,实行集中管理,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尽管伍皓一再解释,车牌为云G99099的丰田越野车是自己的前任留下的,但是,不管来源如何,就目前的情况看,他所在的宣传部门是否需要配备一辆越野车?即使配备了越野车,是否适合作为公务用车,乃至“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中央文件提出越野车的特殊要求,是有道理的,一是因为购置费用高,据我所知,丰田越野车最便宜的一款,也要超过中央规定的18万元。二是因为维护费用高,油耗高,费用是一般轿车的二倍。
所以,“超标”的事实是可以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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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京报:2004年8月,云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云南省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十条第二款规定,“除省级领导干部按规定配备的专车和相对固定用车外,其余车辆由单位统一调度使用。”按照这个规定,作为非“省级领导干部”,伍皓的公务用车该由“单位统一调度使用”吧?怎么成了“相对固定用车”?
叶青:看来云南省的公车管理规定比全国的更严格。按照伍皓个人的解释,该车不仅他自己使用,也会用来接待一些媒体记者或艺术家。
他所说的“相对固定用车”,主要指一般情况下,虽然是单位统一调度使用,但是保证他的优先使用权,如果他自己不使用,可以用来其他用途。但是,据我所知,单位如果有第二部车、第三部车的话,是不会轻易动一把手的车的。
仅就“相对固定用车”而言,这是违规的,不仅违反了中央规定,也违反了云南省的规定。中央规定中没有“相对固定用车”这个说法。何况,“相对固定用车”与“专车”的边界很难划分。名义上是“相对固定用车”,实质上是“专车”——这是中国公车最大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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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京报:结合云南省的规定,作为非“省级领导干部”配备了省级领导干部才配备的“专车和相对固定用车”,是否算是违规?
叶青:“省级领导干部”这个说法有些模糊。首先一点,我不知道云南省对“省级领导干部”是怎么界定的,在云南,伍皓是否算“省级领导干部”。
就我个人理解,“省级领导干部”主要指正省级和副省级领导,前者配备“专车”,后者配备“相对固定用车”,哪怕后退一步,也到正厅级。但是,作为副厅级的伍皓,目前应该不算。所以,也就没有资格配备“相对固定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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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伍皓所说的“相对固定用车”,是否算是中央文件指出的“专车”?区别是什么?
叶青:应该说,制度上的规定是很明确的。专车就是专人使用,专人驾驶。非专车,就是多人使用,一人或者多人驾驶。
之所以出现“相对固定用车”,就是因为近十年来财政状况好转之后,政府部门的公车多了,哪怕没有资格配备“专车和相对固定用车”,但是因为数量多了,就会造成事实上的“专车和相对固定用车”。
比如,一个单位里,一把手的用车,一般人都不用,即使用车紧张也很少考虑,这就是事实上的“专车”。其实,很多官员根本不在乎名义上的承认,只要事实上得到实惠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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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现在的问题是,事实上的“专车和相对固定用车”比较多?
叶青:问题就是如此。你可以搜索一下“村长论坛”这个关键词,就会发现已经成为“豪车云集”的替代词。在村长论坛上,奔驰、宝马、劳斯莱斯、雷克萨斯等豪车随处可见,车牌号则有“888”、“666”、“777”、“999”……不是车展,胜似车展。
你说村长算什么级别,公务员序列都不算。原因就在于制度上没有规定,只提到省部级和副省级,其他没有涉及,所以一些单位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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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此次事件,不少媒体都提到1994年9月,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中办发[1994]14号),明确“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离休、退休后享受部长级和省长级待遇的,不配备专车”。到了2011年1月,中办、国办发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关于省部级及以上官员才能享有专用公车待遇的规定,在中办发[2011]2号文件中没有被改变或废止,你认为原来的规定是否有效?这是否就是目前关于公务用车配备的“原则”?
叶青:一般来说,新文件替代老文件,都会在文件后注明新文件自何时起施行,原文件何时起废止。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这意味着与新文件没有抵触的地方,继续有效。
据我所知,这也是目前关于公务用车配备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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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为何事实上的“专车”现象却很严峻?
叶青:关于近30年公车使用中的问题,有几个时间节点。
第一个时间节点是1993年。1993年,广东东莞沙田镇取消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改发交通补贴。这一做法被称为货币化改革模式,它的最终目标是取消所有公车,被认为改革效果最彻底。
因为1993年前后,关于公车使用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并有改革,所以才会在1994年推出《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中办发[1994]14号)。之后,关于公车的管理,一直是有序进行的。
1998年,大庆市准备车改时曾经做了一个公车使用的调查,结果是“三个三分之一”:领导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办私事占三分之一,司机办私事占三分之一。现在有人提出是“四个四分之一”,即“领导家属办私事占四分之一”。
第二个时间节点是2003年。2003年,我作为民主党派人士正好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调到湖北省统计局任副局长。刚去的时候,发现单位公车很少,除了局长有配备相对固定用车外,副局长是有事才派车。所以我干脆实行车改——“自购私车,一月补助1000元,出武汉市实报实销”,不“与人争车”。两年后,财政好转,几乎每一位副厅级都能有相对固定用车了。
接下来的十年中,几乎是中国公务用车最为铺张浪费的时期,既是财政收入快速增长时期,也是权力受到监督制约较为宽松的时期。因此,我在全国人大会上八年呼吁车改。
第三个时间节点是2013年。由于《人民日报》把“车轮上的铺张”与“舌尖上的浪费”相提并论,使得今年关于公车使用的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关注,尤其是在中央八项规定的影响下,相信会有新的变化。有理由相信2013会是“车改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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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2011年,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曾表示在全国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治理力度不可谓不大,可是现在的“公车私用”等现象却屡禁不止?
叶青:当时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是,认定违规公车17.95万辆。全国范围大概有200万辆公车,这个比例还是比较高的。
屡禁不止,是因为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理由,并且公车来源的渠道很多,有的是上级单位划拨,有的是本级财政拨款购买,有的是从下级单位借用,监督起来也不好查,所以,问题一直都存在。更糟糕的是,部分官员认为,“有公车坐是一种骄傲”,“公车私用”又不是贪污腐败,“小事一桩”,且“法不治众”,因此坐一天算一天,要改了再说,形成了老百姓眼中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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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该如何根治这些公车使用的违规现象?
叶青:各地都出台过不少车改措施,比如温州车改,直接进行货币化补助,但是由于补助标准过高,现在骑虎难下。比如广州,推出GPS监督模式,在公车上装载GPS,监控公车的使用,但在有效果的同时,也增加了监管成本。难以持久。
所以,我建议,对待公车要连根拔掉。在中央文件的基础上,对省部级以下的公车,直接取消,像杭州车改那样进行比较彻底的公车改革——连厅局级干部都取消公车,既要照顾到不同级别的补助,更要把公车费用降下来,从根本上治理公车使用的乱象。现在应该是把杭州车改推向全国的时候了,不过我建议的前提是把杭州车补减少一半。
新京报时事访谈员 高明勇
(新京报)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