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周呈思、通讯员陈松)近日,省委政法委出台《关于政法机关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内容共有16条,涉及服务企业执法司法的各个领域。《意见》提出,我省将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以打造“全国最优法治环境”为目标,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要在营造“法治湖北”大气候的同时,着力优化服务企业的小环境。
《意见》提出,把湖北打造成为最开放、最干净、最平安、最公正的市场,在出入境管理、治安户政、公安交通等方面为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同时推进审务、检务、警务等公开制度,确保涉企执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对于备受关注的投资发展法治环境问题,《意见》明确,鼓励市场主体在自主创新、生产经营、招商引资等方面探索、创新,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护幼、容错、不赦罪”的原则,凡刑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为犯罪的,一律不作犯罪认定。
这是我省政法委在去年出台的服务企业发展的六项措施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推出的更为系统的法治服务措施。通过出台《意见》,建立政法机关服务企业的倒逼机制,增强主动服务意识。
(作者: 编辑:周呈思、通讯员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