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安亚辉 通讯员张艳斐)记者8月6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全面提升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水平,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湖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四大部分,重点明确了行政复议受理、审理、裁决、指导监督、基础工作等五大方面规范化建设的任务。实施方案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即2012年8月正式启动,2015年7月前基本完成,实现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全省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更加科学,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明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条件明显改善,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为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刻认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分清主次、细化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量化指标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加强日常指导与督促,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取得实效。
(作者: 编辑:安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