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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开展“学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3-14 16:08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省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在全省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学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为主题,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深化认识、营造气场、凝聚力量、再创佳绩,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竞进提质、扎实开局”的总要求,以“领会精神实质、牢记职责使命、把握历史机遇、再创发展佳绩”为总体目标,进一步巩固深化“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化学习、提振精神、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转化为强大的政治动力和工作激情,为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实现富民强省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深化学习增信念。通过深化学习、领会实质,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增强实现宏伟目标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对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高度信赖、无比信任,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转变作风树形象。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及实施细则,切实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在全省上下形成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良好风尚。

  服务群众惠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组织动员各级机关干部深入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优化功能强组织。认真贯彻落实《2013—2017年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进一步优化组织功能,增强组织活力,全面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再创佳绩促跨越。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着力推进竞进提质、扎实开局,立足岗位再创新的业绩,努力建设更有实力、更具活力、更富魅力的新湖北。

  三、主要内容

  “学创”活动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促进跨越发展等为主要内容,把为民务实清廉贯彻活动始终和工作各个方面,突出以下四个方面重点:

  1.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五个湖北”建设。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全省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新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掌握精神实质,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大力推进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凝聚促进发展的强大合力。把全面推进“五个湖北”建设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战略抓手,认真抓好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实施意见的落实,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把握时间节点,加大工作力度,加快“五个湖北”建设进程。(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人社厅)

  2.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提前准备、率先行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要内容,教育干部牢记根本宗旨。突出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突出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针对各部门、各层次党员干部实际,提出相应措施和要求。突出群众满意这个标准,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密切联系群众。(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及相关单位)

  3.开展“三抓一促”活动。认真总结2012年全省“三抓一促”活动取得的经验,在各级机关继续开展以“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三抓一促”活动,推进学习型机关创建,提升机关干部能力素质,强化能力席位意识,大力优化发展环境。(牵头单位:省直机关工委;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统计局)

  4.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巩固“基层组织建设年”成果,深化“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重点在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党员队伍活力、基层党建激励保障、基层党建示范引领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服务功能、骨干队伍、制度规范、激励保障和责任机制。(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及相关单位)

  四、活动步骤

  主题实践活动从2013年2月初开始,至2013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发动、推进实施、总结提升三个步骤。

  (一)宣传发动(2月份)

  召开全省“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对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项活动牵头单位会同责任单位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内容,并报省委“学创”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召开“学创”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各项活动方案。配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下发在全省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对全省开展“学创”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在省内各大媒体开设专栏,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二)推进实施(3月份至11月份)

  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向深入,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五个湖北”建设。根据中央关于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自上而下、分级分批在全省铺开。省直机关继续开展以“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为主题的“三抓一促”活动。以出台《2013—2017年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为契机,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三)总结提升(12月份)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总结“学创”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形成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成果,探索增强内生动力、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省委“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政研室、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发改委、省委高校工委、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委组织部,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具体负责全省活动的整体谋划、工作推动、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全省各级都要成立“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

  2.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把开展“学创”活动与推进和服务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好统筹文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科学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有效推进。

  3.树立典型,营造氛围。及时总结基层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重视培育和树立基层先进典型。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报纸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的作用,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电化教育、党建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大力宣传活动动态、推介先进典型,在全省上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4.加强督导,整体推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加强督查指导。要把“学创”活动纳入基层党建和业务工作考评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13年2月  日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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