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麟、通讯员刘辉、陈爱球)《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慈善法。
昨日,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慈善法实施将对我省慈善事业发展产生巨大推动作用。法律明确提出,政府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开展扶贫济困扶老助残等慈善活动,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企业慈善捐赠依法享有税收优惠;捐赠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和知识产权的,依法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等等。
据悉,改革开放以来,荆楚大地爱心潮涌,慈善组织如雨后春笋,快速发展。目前全省已有1.3万多家公益组织,长期致力于开展扶贫济困、救灾救援、助医助学等慈善活动。“十二五”以来,全省公益组织共募集并发放款物近110亿元,惠及困难群众1000多万人次。
(作者:肖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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