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记者叶纯 通讯员张伟、段晨晨)昨日,武汉市治庸办第三督察组在江大路科技苑小区暗访时发现,从2010年开始,该小区16部电梯的电梯使用标志均放在资料柜里,未张贴在电梯内。
昨日上午,督察员在科技苑小区1号楼1单元看到,两部电梯内均未张贴电梯使用标志。在3号楼1单元、2单元的4部电梯内看到,均张贴着电梯使用标志的复印件。该小区16部电梯均存在类似现象。在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物业人员从资料柜中将原件一一找出。
根据规定,电梯经检验合格后,应将电梯使用标志原件张贴在电梯显著位置,不得张贴复印件。对此,物业人员解释称,2009年在电梯内张贴了原件,被居民撕了,此后就开始张贴复印件。
(作者:肖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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