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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年37人因猥亵性侵儿童获刑 逾四成熟人作案

发布时间:2015-04-02 06:31:17来源:SRC-13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记者方历娇 通讯员王田甜、曾琳、黄建军)去年1月至今,武汉两级法院共审结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案件37案,其中强奸案13件,猥亵案24件,37人均被判处刑罚。昨日,武汉市中院通报了几起典型案例,并分析了案件特点。

  武汉市中院刑二庭审判员曾琳介绍,农村地区、低收入群体聚集地,为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高发区。曾琳表示,主要是这些地区的家长忙于生计缺乏对孩子的监管,此外,在中心城区,家庭、学校及社会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密度,明显高于农村和城乡接合部,警方的“天网”监控系统也更加密集,令犯罪分子少有可乘之机,但这也让中心城区此类犯罪更隐蔽。

  在多起不可思议的案件中,有一起案件尤其令人震惊,犯罪地点竟然是小女孩的家中。冒充妈妈的熟人的聂某,护送9岁女孩回家,之后以糖果、廉价饰品、少量现金为诱饵多次到女孩家中、家附近与其发生性关系。去年下半年,法院判决聂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 法官说法

  呼吁多方撑起女童“保护伞”

  据曾琳介绍,通过对案件进行数据分析后发现,熟人犯罪比例高,共有16件,占案件总数的43.24%,熟人包括教师、邻居、亲戚等。他们更容易接近受害者,再凭借其体力上的优势和特殊身份,使得侵害容易得手。

  事前预防的效果远胜于事后干预,因此,法院呼吁家长、教师尽早向未成年人普及防性侵知识,包括如何防范来自陌生人和熟人的侵害。让未成年人主动避开危险,避免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