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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管部门公布有奖举报电话84881188 收集“改装车”线索

发布时间:2014-09-24 18:49:13来源:SRC-13

违法改装车的前脸

车主对车辆的进排气系统进行了改装

  荆楚网消息(记者童湛  通讯员张鹏、陈志颖)9月24日,武汉市公安交管局公布统计数据:2014年上半年,武汉市共查获车主私自改装的机动车1089台。武汉交警公布举报改装车电话号码:84881188。
 
  9月19日下午5点,警方接到群众举报,一辆牌照为鄂A71V**蓝色大众小轿车高速通过临江大道,排气管发出巨大的轰鸣声,车辆涉嫌非法改装。交管局涉牌涉证办案中心通过研判发现该车登记地在汉阳区邬家大巷,民警立即上门查找该车却得知车主家庭住址变更,办案中心民警通过视频研判,确定了该车经常往返汉阳赫山路和南湖小区的两个小区,经过守控,于9月22 日下午4点发现该车,民警将车辆扣留并将驾驶员丁某传唤至涉牌涉证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经查,车主为了追求个性和刺激,对车辆的进排气系统,轮毂等进行了改装。
 
  警方在调查完毕后向车主丁某下达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锁定其驾驶证及车辆,责令丁某在15天内将车辆恢复原状,然后对其罚款500元。
 
  针对,目前改装车辆不断增长的现象,以及改装车辆所带来的安全隐患,武汉市各区交通大队建立了“改装车”查缉巡逻小组,充分发挥路面民警的作用,遏制改装车不断蔓延的势头。同时,涉牌涉证办案中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飙车、噪音扰民等涉及车辆改装的行为进行定点打击。
 
  对车辆非法改装的,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交管部门根据线索起获改装车辆的,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改装车举报电话为:84881188。
 
  对于汽车改装,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十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改变车身颜色的、更换发动机的、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未按此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规定,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的,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十七条规定,除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