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墨)武汉市政府常务会昨日决定,出台买车补贴、免路桥费、单双号不限行等九大举措,鼓励政府机关、单位及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力争明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运营达10500台。
据悉,凡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将获得一系列优惠。除按国家补贴标准的1:1给予地方配套补贴(两级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售价60%)外,新能源汽车上路可免交路桥隧费;在指定公共充电区充电免费;新能源汽车在市内行驶不受尾号限制;对从事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则可凭通行证在三环线内按核定线路通行;专门从事新能源汽车运营或租赁服务的企业,对其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市本级地方留成部分等额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已被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今后该市政府公务、公安司法、公交、环卫绿化等部门的车辆更新,50%须采购新能源汽车,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远城或新城区新增出租车辆,也被鼓励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
上述扶持政策将试行到2016年6月30日。
一直以来,武汉新能源汽车推广受制于两大瓶颈:产业基础薄弱,缺乏充电设施。
截至目前,武汉已拥有法国标致、雪铁龙、雷诺、本田、通用、东风风神六大汽车品牌、九大整车厂(含在建、筹建),整车产能将达240万辆,而全市新能源汽车应用仅为1141台。
武汉市科技局表示,虽然该市汽车工业发达,但新能源汽车产业刚刚起步,占应用大头的乘用车,仅东风汽车的纯电动轿车E30可形成批量生产能力。更直接的短板是充电设施匮乏,此前,武汉虽在三角湖、佛祖岭、车城北、东荆河设有4座大中型充电站,建有167只交流充电桩,但远远无法满足车辆日常充电所需。
为缓解这一矛盾,武汉已计划按电网建设用地,给予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用地优惠和保障,将来城市新建小区和公用大型停车场,均须按20%比例配置充电设施,对社会投资的交(直)流充电桩,按比例最高补贴可达300万元。
(作者: 编辑: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