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有近四成交通事故由电动车引发 (通讯员钱小军摄)
楚天金报讯 记者邬红波 王大鹏 通讯员吴培勇
电动车横穿、逆行、抢道、闯红灯等行为早已成为武汉交通不和谐的音符。据统计,武汉市近四成交通事故都是由电动车引发,江城110万辆电动车大军,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却沦为头号“马路杀手”。昨日,武汉市交管局、质监局、工商局、经信委联合发布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新规,武汉制定了国内最严标准,与此同时,三环线内禁止销售“超标车”。而对于已领取临时号牌的黄牌车,将于明年10月1日作废,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武汉重定“超标车”标准
2011年,武汉曾颁布实施《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后,相继公布了四批上牌合格目录,均符合我国1999年公布的电动车国标,“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的主要标准。
然而,部分电动自行车厂家,为了迎合少数车主,违规改变变速器等技术参数来提升电动车速度,增加了危险系数。根据《通告》规定,凡最大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公斤、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大于24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大于48伏、前后轮中心轴大于1200毫米、不具备骑行功能和超速断电装置的两轮电驱动车均为“超标车”。此类车将依法纳入机动车(摩托车)进行管理。
对准予登记上牌的电动车,由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长期号牌(白牌)。对于“超标车”,不予上牌,也不得上路行驶,武汉市也将据此新标准,更新调整电动车登记上牌的合格目录。
三环内禁止销售“超标车”
交管局人士同时认为,治理“超标车”的源头仍在销售环节。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了三阳路电动车市场,20多家电动车专卖店,均仍在销售时速超过40公里的超标车。住在青山的杨先生,前不久刚买了一辆电动车,3600元证件、牌照全包。“现在市场里的黄牌、白牌其实都是套牌。”杨先生向记者展示的行驶证显示,车主为武汉某物流公司。
据武汉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统计,武汉销售的电动车品牌多达116种,但完全符合国标的只有20余种,也就是说市场上的电动车八成为“超标车”。对此,新规明确,三环线以内区域禁止销售“超标车”。
武汉市工商局近期将对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对伪造牌证的源头窝点和大量倒卖伪造车牌证的经营者,一旦查处将依法处理。
超标黄牌车最多能骑一年
2011年,武汉曾颁布规定,“核发临时号牌,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2011年临时号牌(黄牌)的登记工作已在2011年9月30日结束的,也就是说,到2014年10月1日,武汉市所有黄牌就将全部期满而停止使用。
交管局提醒市民,提前做好相关处置。《通告》再次明确,所有立交桥、高架路、过江桥梁及隧道、地下通道全天禁止电动车通行(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除外)。
相关解读
1. 驾驶超标电动车如何处罚?
答:对无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无证“超标车”的,可以“无证驾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有摩托车驾驶证的,以“驾驶无牌机动车”处200元罚款,记12分;违反禁令标志(走禁行线)的,可处100元罚款,记3分。其他交通违法可参照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执行。已经取得黄牌的“超标车”,明年10月1日前牌照仍然有效,因此仍按现行规定进行管理。
2. 72万余辆黄牌车怎么办?
答:据不完全统计,武汉市目前在册电动车有93万多辆,其中黄牌车72万多辆,白牌车20多万辆。
明年十月起,黄牌车禁止上路,车主该如何处理呢?昨日,交管局回应称,因此前已有3年“过渡期”,该批电动车应已报废,车主可卖给武汉周边的二手车市场,或自行报废,政府暂不予补贴。
(作者: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