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名车主车窗抛物后拒不交罚款
武汉城管已发出《强制执行催告书》 超期仍不交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车牌号为川A-Q6J71的车主在武昌小东门扔烟头(图中加圈处)。视频截图
车窗抛物罚款不交?小心法院上门找你!昨天,武汉市城管委称:已对20个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车主发出了《强制执行催告书》,超期仍不交罚款的,将由法院强制执行,值得一提的是,在这20个名单中有2辆外地车辆,这也是武汉城管首次对异地车辆跨省发出《强制执行催告书》。
近八成被举报者
未主动受罚
去年10月,武汉实行车窗抛物有奖举报,市城管委共接到车窗抛物举报2155件,1313位热心市民参与举报,已认定的有效举报609件,无效举报829件,待认定的717件。目前认定的有效举报中,仍有483个被举报人没接受处罚。
今年4月开始,市城管委首次启动水果湖隧道、阅马场地下通道、长江隧道、永清街天桥等13处监控,目前已抓拍到2辆在水果湖隧道内抛物的车辆,其中7月5日下午4点33分,“鄂A-5F758”车辆在水果湖隧道内抛物,经认定有效(另一台车因画面不清晰未能认定)。目前,该车主仍未到市城管委专班查证并接受处罚。
车主耍赖理由
五花八门
在昨天公布的首批20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名单中,武汉市内的违规车辆有16辆,湖北省内的外地市车辆有2辆,此外,还有2辆是省外的:北京神州汽车租赁公司成都分公司的川A-Q6J71,湖南长沙王姓车主的湘A-08H41。
昨天,记者尝试联系这20名被申请强制执行的车主,其中有6名车主电话无人接听或关机,其他车主没来交罚款的理由五花八门。车牌号为鄂A-6N960的车主姓杨,记者打过去时,是车主的儿子接的电话,对方称“没接到《强制执行催告书》,我家在洪山区住,去汉口交罚款太远了,没时间去!”随后,对方还理直气壮地说:“就50块钱,至于闹到法院吗?”
车牌号为湘A-08H41的湖南长沙车主王先生回忆:“5月初确实开车到过武汉,但是否往车外扔东西记不清了。”他解释说,现在自己人在外地,过几天回长沙后会想办法交罚款,但他多次强调“没接到过城管部门的书面处罚通知”;车牌号为鄂A-XQ301的武汉葛洲坝出租车有限公司的车主解释说,不记得自己乱丢过东西,会到市城管委查看举报视频后再交罚款。
超期仍不交罚款
法院将强制执行
“这次通报的20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车辆中,违规时间最早的是在去年的9月24日,至今快一年了!”市城管委负责人说,执法人员分别向这20名车主寄送了《车窗抛物处罚告知函》和《车窗抛物处罚决定书》,并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联系。
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的张勘律师说,执法人员在向违规当事人寄送《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可在60天内提出行政复议,否则就意味着处罚决定已生效,如果60天内当事人既没提出复议又没来交罚款,执法人员可寄送《强制执行催告书》,督促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接受处罚,否则就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张律师解释说,强制执行的手段很多,包括直接从当事人账户上划扣或者通知当事人的单位代扣罚金,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的,其名字会登上法院的“黑名单”,而这个“黑名单”与银行的客户诚信系统联网,上榜的人会影响自己的贷款等业务办理。
市城管委介绍,8月22日,该委就向这20名车主寄送了《强制执行催告书》,目前已过去了4天时间,也就是说再过6天,如果当事人既没提出行政复议又没来交罚款,就会由法院上门强制执行了。
9月1日起4000个“天眼”
24小时抓拍车窗抛物
市城管委介绍,从9月1日开始,将通过我市的数字城管系统,调用全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共4000个监控探头24小时监控、抓拍车窗抛物行为,对抓拍到的车辆及车主,将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罚。
记者王悦生 谢东波 通讯员叶志卫 易先云 金辉
(作者: 编辑:伍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