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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下月起可在汉办护照 最好提前30天申请

发布时间:2013-06-29 06:02:21来源:SRC-13

  荆楚网讯 (记者吴昌华 实习生汪悦伦 通讯员龚轩 肖敏)记者昨从湖北省暨武汉市出入境管理部门获悉,经公安部授权,7月1日起,武汉等43个城市可以为符合一定条件的内地居民异地办理普通护照,同时,武汉等31个城市可以为符合一定条件的内地居民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办证”不包括往来港澳通行证。

  5类人可“异地办证”

  武汉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解释,符合条件可以异地办理普通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人群有5类:

  1、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需提交本人及关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等)。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2、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

  除提交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3、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的配偶以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

  需提交材料包括,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配偶或者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配偶或者父母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另外,60周岁(含)以上老人,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申请普通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以上的证明等证明材料。内地居民需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申请的,可在全国范围内在暂(居)住地提交申请。

  最好提前30天申请

  武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醒,以下情形不能异地办证:

  1、不符合异地办证身份条件,以及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2、在户籍地有尚未办结的同类申请的,即若在原籍已经申请尚未领证,不能再到异地申请。

  3、非本省户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上述异地办证范围内,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在省内异地办证,但不能跨省办理。

  4、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其它不符合规定的情形。

  据介绍,因核查工作需要,首次申请以及换补发证件需30天,再次签注需要15天。武汉出入境管理部门建议申请人及时提交材料,并留足等待时间,以免影响行程安排。另外,每年6月-9月是申请高峰期,建议适当错开;同时市民不必都到“市民之家”办理,可就近到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