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安立)3月11日,记者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湖北高科专修学院、民办九州大学、武汉商务信息专修学院等12所民办学校,因多年未参加民办学校年检被教育主管部门公告。教育部门要求其在4月30日前提交相关年检材料,逾期将作相应处理。
公告中所提及的“通过历史登记信息无法取得联系”的12所民办学校分别是:湖北高科专修学院、武汉决策管理培训学院、民办九州大学、武汉商务信息专修学院、湖北知识产权专修学院、湖北省孝感金融专修学校、襄樊昭明自修大学、汉高专修学院、民办龙华摄影艺术学校、民办湖北省华中经济技术外语学校、民办武汉设计学校、民办湖北美术学校。
自2012年起,湖北教育行政部门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进行年检。按《湖北省民办学校年检办法(试行)》规定,民办学校须在每年头两个月内,完成对上一年度办学情况的自查,并按要求在每年3月1日前,将年检材料报送到教育行政部门。年检内容包括办学条件、办学成绩、学校章程、招生简章广告、课程设置、专业设置等内容。
民办学校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教育行政部门将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相应结论戳记。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将责令被限期整改,并限制招生规模;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将责令暂停招生,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吊销办学许可证。
公告要求以上12所民办学校,必须在4月30日前提交有关年检材料。按《年检办法》规定:民办学校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年检,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未按时提交暂缓年检申请,又不在规定期间接受年检的民办学校,将被定为“不合格”。
据去年5月底,湖北省教育厅发布的“2013年度省管民办学校年检结论公告”显示,有69所学校年检“合格”,湖北电子信息专修学院(武汉市武昌区前进路四清村51号)、武汉世纪人文科技辅导学院(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483号)年检“基本合格”,湖北应用技术学校(武汉市江夏区庙岭镇桐岭村庙豹路特一号)年检“不合格”。3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学校将被责令整改一年,并限制或暂停招生。
(作者:韦忠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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